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可反悔吗

如题所述

不能反悔的,否则会承担违约责任。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字即生效。经法院调解所达成的生效调解书的效力相当于法院判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只能在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能申请再审。
所以当事人在法院调解时要谨慎考虑后再签字,若不同意协议,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签了调解书是不能反悔的,生效的调解书是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当予以准许。
二.怎么撤销生效民事调解书
有证据证明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因此,我国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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