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与合众国的区别

共和国与合众国的区别

合众国是指以团结民众,实现民主为主旨的联邦制国家,,例如美利坚合众国,墨西哥合众国等,这些国家皆是实行民主制.的联邦制国家。联邦制是和单一制相对应的。单一制国家只有一个中央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外加权利,只有一部统一的宪法,有一套法律体系。联邦制国家不同,其下辖的加盟国都有自己的宪法,有对外交往权利,有自己的法律体系。 共和国的定义,并不在于它的国名是否称之为“共和国”,而是在于它的政体是否“行共和之政”。
有些国家,虽然国名不称为“共和国”,实际上却是共和国。例如:英国虽然保留了君主,并且称之为“王国”,但实际上却是“行共和之政”的“虚君共和国”。
有些国家,虽然国名称之为“共和国”,实际上却并不是共和国,而是“实质上的君主专制国家”。例如:萨达姆统治时期的“伊拉克共和国”。
共和政治的基本含义就是,国家和政府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国家和政府应当为公共利益而努力,而不应当为私人利益而奋斗。共和政治的另一个基本含义是,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人不是继承的,不是世袭的,也不是命定的,而是由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的。因而,公正而自由的选举,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行共和政治的又一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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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4
合众国就是联邦制国家,例如美国就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共和国制度比联邦制更强调中央集权,国家的行政区划使用同样的法律、行政、经济制度,独立性小于联邦制国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共和国的定义,并不在于它的国名是否称之为“共和国”,而是在于它的政体是否“行共和之政”。
有些国家,虽然国名不称为“共和国”,实际上却是共和国。例如:英国虽然保留了君主,并且称之为“王国”,但实际上却是“行共和之政”的“虚君共和国”。
有些国家,虽然国名称之为“共和国”,实际上却并不是共和国,而是“实质上的君主专制国家”。例如:萨达姆统治时期的“伊拉克共和国”。
共和政治的基本含义就是,国家和政府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国家和政府应当为公共利益而努力,而不应当为私人利益而奋斗。共和政治的另一个基本含义是,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人不是继承的,不是世袭的,也不是命定的,而是由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的。因而,公正而自由的选举,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行共和政治的又一基本准则。

“合众国”United States,一般特指美国,从字面上并无“共和国”之意也没有体现出其民主政体的特点,而是侧重表达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可以理解为是由若干“州”联合组成,这里的主题词States是复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