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当时对方并没有告知这个名字是不可以增加的,后来付首付款的时候我想把女友的名字加进去,问了说不行,这才知道。然后开发商告诉我说,签订房协议的的时候没有加就不能加,要加只能加直系亲属,理由是防止炒房。但是我签订的协议上并没有这个条款,当时售楼人员也没有和我说明。我认为加名字是合情合理的,而且一个人的还贷能力也有限,不能加的话麻烦会很大。有经验的朋友来说说看,到底是能不能加,或者说,用什么手段能把这个事情摆平。能不能请大家告诉我下具体原因,为什么可以,根据什么法律条款或者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