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强迫症?

如题所述

反复洗手、卫生纸沿边撕、筷子朝一个方向摆、沐浴露一定要挤3下…忍不了的强迫症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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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6-28
第2个回答  2006-06-28
强迫症的定义:
是指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础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强迫观念是以刻板形成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对患者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必要或多余的;患者意识到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非常苦恼。强迫动作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是患者屈从于强迫观念,为求减轻内心焦虑的结果。
强迫症的本质:
强迫症,是当患者把一些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当做不正常的东西而极力摆脱并产生强烈的痛苦的心理冲突。并进入恶性循环。
简单的说:强迫症=正常的心理现象+摆脱。
强迫症的治愈=放弃“摆脱”=接纳正常的心理现象=为所当为。
禅宗有个故事恰好在说明这个问题:
禅宗五祖考量弟子们的才智,就让他们各自学一首偈语。大弟子说:身是菩提树,心为明镜台,勤勤常拂拭,莫使惹尘埃。五祖不以为然。后来的六祖慧能说:菩提本无树,心非明镜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五祖深以为然,便将衣钵传给慧能。其中大弟子所要表达的含义是:心灵是神圣的,不可有丝毫的私心杂念,要时时刻刻地“斗私批修”。慧能的意思是:大脑的功能不是理想的东西,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所能想的,能感受到的都是正常的反应,有些是痛苦的,但绝不能像尘埃那样去扫掸。企图去扫的结果必然是失望以及绝望。
大弟子的作为恰好是神经症、强迫症的产生条件。慧能的作为才是正常人或治疗强迫症的条件。
正常人从不为睡眠做任何努力,只是处于习惯卧床而已; 失眠症患者天天为睡好觉,想方法设法去陷入恶性循环。
强迫症治疗的着眼点应放在体验上,而非说理上。即去做,去指导他做。通过做完成体验,通过体验达到领悟。体验后的理解才是真正的理解。神经症的治疗靠直接经验而非间接经验。
有一位女士终日惶恐不安,她的烦恼是自己头脑中总有企图杀人的念头,害怕这种念头真的会产生杀人的联想并伴随着极端的恐惧和痛苦。此女士所患疾病叫强迫症,又称强迫性神经症。在强迫症中还有强迫性行为。比如反复洗手、反复核对检查、反复询问等。
强迫症与一般的烦恼的区别在于:烦恼仅仅是单纯的烦恼,而强迫症则是企图消除根本不可消除的烦恼而产生更大的烦恼。也就是说强迫症是双重的烦恼。

长期以来一致认为强迫症治疗困难,60年代前,强迫症预后不良,直到1966年Meyer报告2例强迫症用行为治疗取得成功,情况才开始改变,1971年Rachamn创造一种治疗方法,称为”暴露结合应答预防法”(Exposure with response prevention),成为强迫症的有效治疗方法,据Foa等(1985)的资料采用这种方法治疗200多例强迫症,65--75%得到好转,随访时保持良好。

一、强迫症的一般问题临床上,将强迫症分为两类,即强迫观念为主无明显强迫行为和伴有显强迫行为者。强迫观念为主者包括强迫想法,想象和冲动;强迫行为指重复出现的仪式动作。但是这种简单的分类方法并不适合心理治疗。

二、强迫症的心理模型

1.强迫想法和焦虑有关。

2.强迫行为(外显的或隐匿的)是随意行为,旨在减轻焦虑和不适。但焦虑减轻导致强迫被强化。

3.为了防止发生强迫想法和焦虑,症人常有回避行为,但回避行为阻止了对焦虑想法和暴露。根据上述心理模型。治疗策略应当是促进症人对恐惧刺激的暴露,同时又鼓励他们会议上暴露的仪式和认知回避而不易发现,这就需要医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和评估。

三、决定适合心理治疗的对象1.强迫症是原发还是继发?继发于抑郁症者,应着重治疗抑郁症,继发于精神症者,就彩精神病药。如继发于器质性疾病者,治疗其原发疾病。2.病人是不愿意参与治疗?不愿意主动参与心理治疗者,难以收效,不应实施。

四、行为分析要进行详细分析,询问问题的认知,仪式行为,回避行为,情绪和生理等各个方面。对每个问题的发生发展过程,包括素质,促发因素和维持症状的因素等得深入的了解,确定于预的具体目标。

五、治疗原理的说明在医师对问题有了实质性了解之后,您患了强迫症,在同病人讨论时可引入治疗原理的说明。

六、暴露结合应答预防的步骤

1.仔细考虑对一切以往回避的情境进行暴露。

2.对恐惧刺激和想法的暴露进行指导。

3.仪式动作和回避行为,即反应预防。暴露的实施和反应预防的细节都要考虑并和病人事先讨论,示范,自我练习都可采用以促进治疗实施。

七、无外显强迫行为和强迫症的治疗方法治疗更困难一些,基本原理相似,只是精神仪式和认知回避不易认识,也更维干预,治疗方法的两种,其一称为”习惯化训练”,另一种称为”思维停止法”,这两种方法实施时还有很多具体细节要注意考虑。

八、强迫症药物治疗近10年来研究证明,有一小组抗抑郁药对强迫症有效,如氯丙咪嗪和多虑平,但这类药因副作用较大,已日趋淘汰。近年发现百忧解a等选择性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有抗强迫作用,且副作用很小。虽然强迫伴抑郁症状者被认为最为适合药物治疗,但疗效并不限于有抑郁的强迫病人,大约50%的强迫症对药物治疗有效,药物治疗应视为整体干预的一个成分,和心理治疗(包括认知行为治疗)结合起来,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治疗步骤。
第3个回答  2006-06-29
强迫症(obsessive compulsive)

强迫症是一种重复出现缺乏现实意义的、不合情理的观念、情绪、意向或行为,虽力图克制但又无力摆脱的神经症。

临床表现:

强迫症多起病于青少年期或成年早期。
强迫症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强迫症状。包括强迫观念、强迫情绪、强迫意向和强迫行为。

强迫观念(obsessive idea):

是强迫症的核心症状,最为常见。强迫观念的具体表现,可以是强迫思考,反复思考某些毫无实际意义或虽有意义但不难解决的问题,如“人的头为什么不能像乌龟一样伸缩自如获得有效的自我保护?”“旅游买不到火车票怎么办?”可以是强迫表象,头脑里常常呈现出不应该呈现的形象,如异性生殖器或性行为的形象;可以是强迫怀疑,老是担心这个顾虑那个,如煤气是否关紧,门是否锁上,窗子插销是否插好等;可以是强迫对立思维,头脑里总是出现与他人相反的观念,如别人说“漂亮”,便想到“丑陋”,别人说“成功”,便想到“失败”;还可以强迫回忆,头脑里总是出现经历过的往事,挥之不去,如与某人相处时不愉快的情景,到商店购买东西受到奚落和难堪等。

1、强迫性怀疑
是对自己刚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加以怀疑。儿童常常怀疑自己将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完成了没有、做错了没有,怀疑自己有没有将上课需要的书带齐。在成人则常表现为怀疑出门时门窗是否关好,虽然检查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放心。怀疑的同时病人往往伴有焦虑和不安,因而促使病人产生反复核查的行为。病人亦明知没有必要,但无法摆脱。

2、强迫性对立观念
病人每出现一种观念,立刻又出现跟它完全对立的另一个观念。例如想起“和平”,立即联想到“战争”;一看到“拥护”,立即想到“打倒”,等等。对立观念内容多为不好的,若涉及父母、老人、伟人则感到非常恐惧。

3、强迫性回忆
病人反复回忆过去做的事情或看见过的人,回忆考试题目或听过的音乐,故事等。如在回忆过程中被各种因素打断,则该回忆必须从头开始进行回忆,否则内心烦躁,焦虑不安。有的则表现为反复呈现形象性的内容,如脑内经常出现生殖器或性行为的形象。少数病人的表象外向投射形成假性幻觉。

4、强迫性穷思竭虑
病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固定思考某一件事情或某一个问题,如:“人为什么会说话”、“人是从哪里来的”、“1加1为什么等于2”、“为什么是物质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物质”,有些学生会反复的思考某一题目或知识点,等等。病人有时候明知这种思考是无意义的,但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思考。

5、强迫联想
当病人看到或听到某一事物或字句时,就出现与此有关的联想。如,看见异性就会联想对方会不会喜欢自己,或者想到自己和他(她)进行性行为等;见到钞票,立即想到这张钞票经过多少人之手,会带有多少病菌,会不会传染疾病等等,越想越紧张,而且反复联想,不能控制。在买东西付款时必须带上手套,倍感痛苦。严重者,在任何时候都需要带手套。

强迫情绪(obsessive emotion)

的具体表现主要是强迫性恐惧。这种恐惧是对自己的情绪会失去控制的恐惧,如害怕自己会发疯,会做出违反法律或社会规范甚至伤天害理的事,而不是像恐怖症患者那样对特殊物体、处境等的恐惧。

1、 强迫恐惧
此种恐惧与病人的强迫性思维有联系,病人害怕自己会出现对立思维,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如害怕在某些场合自己会出现强迫,而感到恐惧,从而尽量逃避参加这样的场合。

强迫意向(obsessive intention)

的具体表现是内在驱使、内在冲动。这种内在驱使和冲动常常是伤害性的或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如想杀妻、灭子、伤害别人或伤害自己、捣毁家用电器,或在公共场合吻陌生女孩的脸等。但不会真正付诸行动,仅是一种意向而已。

强迫行为(obsessive behavior)

具体表现,可以是屈从性强迫行为,如反复检查煤气是否关好、门是否锁上;可以是对抗性强迫行为,如反复在内心告诫自己不要把强迫意向转变成实际行动;也可以是强迫性仪式动作,如进家门必须先跨左腿、出门之前必须按序化装等。此外还可以是强迫计数、强迫洗手、强迫眨眼、强迫摇头、强迫咬指甲等。

1、强迫性检查
是病人为了减轻强迫性怀疑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行为。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反复检查煤气有没有关好、反复检查写好的文件等等。

2、强迫性询问
病人常对自己所说话的正确性表示怀疑,反复询问别人自己有没有说错话,有没有做错了等。

3、强迫性清洗
是强迫性动作最多见的症状。病人为了消除对受到脏物、毒物或细菌污染的担心,常反复洗手、洗澡或洗衣服。有的病人不仅自己反复清洗,而且要求与他一起生活的人也像他一样清洗。当这种清洗行为无法缓解他的焦虑,无法消除他的担心的时候,他就会拒绝接触自己所害怕的东西;严重者,可闭门不出,也要求自己的家人尽量不要外出,严重的影响自己的社会功能和家庭生活。

4、强迫仪式动作
这是一些重复出现的动作。病初,强迫行为总是简单的,只不过是某些动作,以减轻焦虑和不安,以后原先的动作不足以缓解焦虑,于是增添了新的内容,逐渐形成了复杂的有固定模式的行为组合。病人在原发性强迫观念的促使下,可伴发继发性强迫性仪式动作。例如病人出门必须用手摸一下门框,然后才出门,否则病人就感到强烈的紧张和不安。这一动作对消除强迫观念也许具有象征意义。此外,病人可因仪式动作而行动迟缓,效率低下。如,上学、上班迟到,不能如期完成某些任务等。

5、强迫性计数
病人不可克制地计数,与强迫性联想有关。如每天上班总要点计沿途电线杆的数目,点数楼梯的级数等。有人认为这种计数意在控制某些焦虑情绪。
第4个回答  2006-06-28
强迫症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neurosis)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愈是企图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性动作为主要表现,虽精神痛苦显著缓解,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

图外报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为0.05~1%,占精神科病人总数的0.1~2%。国内流行学调查的本症时点患病率为0.3‰。通常于青壮年期起病,性别分布上无显著性差别。

[病因与发病机理]

病因未明,遗传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及心理社会因素均在强迫症发病中起作用。

一、遗传因素:患者近亲中的同病患率高于一般居民。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为5~7%。双生子调查结果也支持强迫症与遗传有关。

二、性格特征:1/3强迫症患者病前具有一定程度的强迫人格,其同胞、父母及子女也多有强迫性人格特点。其特征为拘谨、犹豫、节俭、谨慎细心、过份注意细节、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过于刻板和缺乏灵活性等。

三、精神因素:上海调查资料中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强迫症的诱发因素。

在强迫症的发生中,社会心理因素是不可忽视的致病因素之一。当躯体健康不佳或长期心身疲劳时,均可促进具有强迫性格者出现强迫症。关于发病机理也有不同解释;巴甫洛夫学派认为在强烈情感体验影响下,大脑皮质兴奋或抑制过程过度紧张或相互冲突形成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是强迫观念的病理生理基础。心理动力学派认为强迫症状来源于被压抑的攻击性冲动或“性欲望”。有人用学习理论解释强迫观念是激发焦虑的刺激和该观念间建立条件联系的结果。关于扣带回活动过度可能与强迫症的发生有关的说法,尚缺少扣带回的结构或功能改变的直接证据。

[临床表现]

症状多种多样,既可为某一症状单独出现,也可为数种症状同时存在。在一段时间内症状内容可相对的固定,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内容可不断改变。

一、强迫观念

即某种联想、观念、回忆或疑虑等顽固地反复出现,难以控制。

(一)强迫联想:反复回忆一系列不幸事件会发生,虽明知不可能,却不能克制,并激起情绪紧张和恐惧。

(二)强迫回忆:反复回忆曾经做过的无关紧要的事,虽明知无任何意义,却不能克制,非反复回忆不可。

(三)强迫疑虑: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产生不必要的疑虑,要反复核实。如出门后疑虑门窗是否确实关好,反复数次回去检查。不然则感焦虑不安。

(四)强迫性穷思竭虑: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件进行反复思考,明知毫无意义,却不能克制,如反复思考:“房子为什么朝南而不朝北。”

(五)强迫对立思维:两种对立的词句或概念反复在脑中相继出现,而感到苦恼和紧张,如想到“拥护”,立即出现“反对”;说到“好人”时即想到“坏蛋”等。

二、强迫动作:

(一)强迫洗涤:反复多次洗手或洗物件,心中总摆脱不了“感到脏”,明知已洗干净,却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

(二)强迫检查:通常与强迫疑虑同时出现。患者对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反复检查,如反复检查已锁好的门窗,反复核对已写好的账单,信件或文稿等。

(三)强迫计数:不可控制地数台阶、电线杆,做一定次数的某个动作,否则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数起。

(四)强迫仪式动作:在日常活动之前,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序的动作,如睡前要一定程序脱衣鞋并按固定的规律放置,否则感到不安,而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序脱。

三、强迫意向:

在某种场合下,患者出现一种明知与当时情况相违背的念头,却不能控制这种意向的出现,十分苦恼。如母亲抱小孩走到河边时,突然产生将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虽未发生相应的行动,但患者却十分紧张、恐惧。

[病程和预后]

一般起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可持续多年或时轻时重。病前性格特征明显、发病年龄较早和病程较长者,预后欠佳。随年龄增长,症状逐步减轻;病前有较明显精神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不显著、病程;较短、无阳性家族史者的症状也有可能自发缓解。

[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

一、不可控制的反复出现某种观念、动作或意向,伴有焦虑和痛苦的情绪体验。

二、患者明知这些症状不合理、不必要、却难以摆脱,迫切要求治疗。

三、患者的工作,学习效率明显下降,对日常生活也产生不良影响。

四、病前性格特征及病程可助诊断。病程可长可短,研究病例的病程至少三个月。

五、排除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脑器质性疾病伴发的强迫症状。

[鉴别诊断]

一、精神分裂症:早期可有强迫症表现,但内容逐渐变得荒谬不可理解、无焦虑、痛苦等相应的情绪反应;自知力差,不积极要求治疗或否认有病而拒绝治疗;随着病程发展,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症状逐渐显露。

二、抑郁症:强迫症患者因疾病缠身、久治不愈、可产生抑郁情绪,甚至出现消极观念,但从无自杀行为,与抑郁症的对外界缺乏兴趣、思维迟钝、行为缓慢及情绪低落有别。

三、颞叶癫痫:偶可出现强迫观念和行为,呈发作性,并有其它颞叶癫痫的症状,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等检查可助鉴别。

[治疗]

一、精神治疗:以支持性心理治疗为主,对强迫动作可进行行为治疗,以反应阻抑法的疗效较佳。

二、药物治疗:抗焦虑药可减轻焦虑,有助于心理治疗与行为治疗的进行。

三、其它:电抽搐治疗适用于强迫观念强烈,并伴有浓厚消极情绪者,对症状顽固、久治无效,极端痛苦的患者,可试用精神外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