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不?

我和前夫有一间房子,房子户名写我,离婚协议写明留给小孩。现在前夫要求将房子先过户给他,然后再转赠给小孩(他是小孩监护人)。我要求他写一份承诺书给我,声明我过户给他后房产只能过户给小孩,不允许变卖给转赠他人,并要求他签名盖手模,请问这样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万一他不兑现承诺,我可以拿到法院作为证据吗?谢谢!

先从非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件事:
既然协议书写明是留给小孩的,为什么还要先过户给你的前夫呢?还要等以后转赠,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干吗?他既然是监护人,那么在小孩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是应当替孩子看管财物的。当孩子成年后,自然的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他这样做,似乎有点别有用心的感觉。

法律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有当事人签字盖手印的协议书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证据。但是如果以后情况有变,通过诉讼等方法去解决问题很麻烦(时间和金钱,而且还会很伤感情),而且中间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其它的事情导致事情发生变化。

所以,建议:尽量在离婚时就按协议把房子给小孩。如果非得把房子先给你的前夫,那么内容规定的内容要尽量详细,防止他从小孩身上着手,发生一些情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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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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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5-05
离婚协议上说房子留给小孩。那就是说,这个房子是给小孩的,不是你或者你前夫的。那么,你就应该在离婚之后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小孩的名下。

怎么看你前夫都不可能按他说的做,居心叵测啊。

你过户给他,算是赠与。你说的要求,是赠与条件。附带条件的赠与,在条件不能达成的时候,赠与行为无效。所以,应该可以是证据。但是这个房子你们又留给自己的孩子了,所以,这个具体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事物所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