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的最高当然是公安厅厅长了。警衔一般是一级警督,如果兼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那么就是副总警监了。其实区分主要就是警衔了。
1. 第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2级)
1. 第1级: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
国家安全部部长);
2. 第2级: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级的厅局长(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且兼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的高级警官,依据该条件全国若干名);
2. 第二等:警监(3级)
1. 第3级:一级警监,正厅级(公安部部长助理、厅长而无兼任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党委常委或副职行政首长)、专业技术高级;
2. 第4级:二级警监,正厅级、副厅级、专业技术高级;
3. 第5级:三级警监,副厅级、
正处级、专业技术高级;
3. 第三等:警督(3级)
1. 第6级:一级警督,正处级、
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
2. 第7级:二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 3. 第8级:三级警督,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4. 第四等:警司(3级)
1. 第9级:
一级警司,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2. 第10级:二级警司,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3. 第11级:三级警司,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
5. 第五等:警员(2级)
1. 第12级:
一级警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
2. 第13级:二级警员,办事员。
香港的
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
总警司 、高级警司 、警司 、
总督察、高级 督察、督察 、见习督察、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 、警员 。
其中见习督察以上属于警官 警署警长以下属于员佐级警察(初级警务人员)。
香港警察警衔实行职务与警衔严格对应。
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既是职务又是警衔。
警务处一般有两个副处长分管行动和管理。
两位副处长分别管理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及训练处、监管处四大处(处长为高级助理处长)。另有一名相当于高级助理处长的
文职人员担任财务、政务及策划处长。
追问省级最高是公安厅厅长,而公安厅厅长的警衔是一级警督的话,也就是说省级最高的官员也只是第三等的咯?三等以上的是指国家级的吧?
追答不是啊,公安厅厅长一般是第二等的一级警监啊,如果他还兼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的话,就是副总警监,是第一等中的第二级,只有到第一等才是国家级的。第二等是省和地市级,第三等是地市级和县级,第三等是县级,第四、第五都是县级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