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按照我的实际工资缴社保,现在我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我是07.3月入职的,公司说基数每年只能核一次,我的基数有可能在上一个单位核过了(我觉得也有可能没核过)。根据当时政策,07.04-08.03期间的社保基数只能按照我前一个公司的基数缴,这和我入职当月的工资差距很远。我想问问,此期间的新员工社保基数在法规上,当时是如何规定的?公司说法规后来才把新员工的社保基数确定成按照当月工资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