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河北省退役军人子女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退役军人子女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加10分,专科普通批次加5分;
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加20分,专科普通批次加10分;
退役士兵子女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加5分,专科普通批次加3分;
按照国家规定在部队服役时间一年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加5分,专科普通批次加3分。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政策只适用于河北省的高校招生,并且加分不超过总分的10%。另外,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军人子女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的军人退役证、烈士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