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都赔10万多吗

如题所述

致人轻伤一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赔偿,一般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不会达到10万元的,应当以证据或者发票为准,可以依据不能赔偿。如果是协商解决可以做出一些让步,这样可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司法鉴定对于轻伤一级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
(1)关于医疗费的赔偿,是通过其治疗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产生的医疗药费、治疗费用和住院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单据、医生开据的处方和医生为其填写的病历来作为依据。如果有需要,还可以委托法医来进行鉴定。
(2)受害人治疗选择其所在地医院,指的是距离他的住所或被侵权行为发生时离他较近的医院。
(3)受害人根据自身受伤情况,需要先后到多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进行治疗的,一般会以他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为准,有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2、护理费
(1)受害人在受伤后出现了生活自理方面的问题,要以法医鉴定的结果或是受害人治疗的医院出具的证明来进行认定。如果受害人的生活确实达到不能自理的程度,那么还要给予他相应数额的护理费的赔偿。
(2)关于护理期限,可以通过委托法医鉴定来进行认定。也可以依据受害人实际受伤的程度、和他近期的恢复状况,在征求所在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而定。
3、伙食费:在住院期间受害人的伙食也有相应的补助,是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乘以住院天数来赔偿。
4、营养费
(1)受害人在经过法医鉴定、治疗医院开据的证明,被认为伤情十分严重的,确定需要通过补充营养食品来辅助治疗时,其费用可以酌情进行赔偿。
(2)关于营养费方面的赔偿,按照受害人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的40%至60%的比例来计算。可以委托法医鉴定进行赔偿的期限,或者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而定。
(3)侵害人去探视受害人时所携带的食品,一般视为赠与行为。
5、误工费
(1)受害人误工日期的计算方式:按其实际损伤的程度、以及近期康复情况,参照法医给出的鉴定,以及对其进行治疗的医院所出具的证明等来进行认定。
(2)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比休假证明少的,以他实际的误工日期来认定。
(3)实际误工日期比休假证明多的,以休假证明来认定。
6、交通费:受害人在其所在地医院进行治疗,或者需要转院治疗的,还要赔偿他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7、住宿费
(1)受害人去外地医院进行治疗的,如果医院无床位或由于其他原因的限制,确实需要候诊,并且伤情不允许他往返家,或者在往返中产生的交通费比住宿费多的,那么还要赔偿他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
(2)对于住宿费的赔偿,依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进行计算,以收据作为凭证。
8、抚慰金
(1)侵害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一定的不同程度的结果,同时对其近亲属也一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精神痛苦和创伤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叫精神损害抚慰金。
(2)精神损害抚慰金数
这样做轻伤鉴定:
1、申请。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
2、支付鉴定费。
3、得到通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拿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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