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属于去加工面的私人加工作坊去加工面用来回家蒸馒头吃 ,不属于加工点工人,
经常去加工面用来回家蒸馒头吃并且他们忙不过来也时常自己动手 这次不幸受此伤害!
不幸把左手卷进压面机中,把左手除大拇指外 其他4个手指包括到手心位置几乎全部脱皮 ,一根筋断 3个指头的第一节指尖骨折,现在 4手指皮基本都缝合 ,一根筋断了也接上了,大夫说3个指头的第一节指尖骨折让他自己慢慢长不用接骨可根据时间愈合可能,
请问像这种情况 加工点有几成责任(责任划分)? 再就是能评几级残?加工点拿钱治疗很不情愿不痛快 现拿的不多 只是嘴上说的好就是不肯拿钱。
伤者与加工点责任划分)? (另伤者属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女) 属困难户 上有老下有2小孩 其丈夫属精神病患者 都无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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