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劳动法规定,连续签订几次3年劳动合同可以签订一份永久雇佣合同?
1. 如果雇佣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3年后,不想再与职工签订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给职工。
2. 如果3年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愿意再次与职工签订合同(只要职工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违反劳动纪律),那么意味着职工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
5.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其中第五项指的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劳动合同法》第14条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并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7.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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