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请强制执行时的双倍利息是多少?什么时候开始算?

2022年3月5日双方拿到一审判决书,判决被起诉人还款10万元给起诉人。然后被起诉人上诉。2022年10月10日双方拿到二审判决书。履行时间是拿到判决书后10天内。
那么请问:1、那么申请强制执行时的双倍利息是从3月15日开始算还是从10月20日开始算,
2、10万元的日利息是多少?
谢谢。

二审判决的结果是什么?
如是维持原判,则自二审裁判文书送达时间为一审判决生效时间。履行期10日之后履行期届满,如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付款义务,则自次日起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标准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因此,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应当是从10月21日起算加倍利息。计算方法: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11-12
强制执行双倍利息具体计算方法: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