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这样审判是不是太乌龙了?

我代理了我朋友的一个民事诉讼,案子经过初审后双方均表示不服判决,都上诉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我在2011年2月15日提交了上诉状后就一直没有法院的消息。4月19日中院民一庭的一位胡姓女法官突然通知我4月21号召集双方上诉人去她办公室做个“笔录”。
我4月19日去了法官办公室之后,开始那法官还只是随便问问纠纷的原因。问着问着,突然就叫进来一名书记员,让她坐椅子上,胡姓法官就和她挤在一起斜坐在椅子扶手上。然后突然告诉我们“你们之间生命、健康、人身权纠纷上诉一案,合议庭组成人员是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和审判员***一起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对于以上人员你是否申请回避?”
我感觉到这不是简单的“询问笔录”,而且我甚至连我的当事人都没有通知到场。就提出质疑,问她这是不是属于审判,那女法官仍然强调这不是审判,只是做笔录。我问她是不是以后会开庭审判?女法官态度很恶劣地说“你这么简单的案子,不需要开庭审判,浪费审判资源。我可以在了解情况后直接下判决书,你不懂法律你可以向律师和懂法律的人咨询,我懒得跟你说,你要是有疑问你可以向我院纪检投诉”。然后就不顾我的质疑开始叫双方提问和答辩。
虽然她宣布了由她***担任审判长、与***和审判员***一起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但是办公室实际上就始终只有她一个法官和一个书记员,那两个审判员始终没有出现,最后胡姓女法官就坐在椅子护手上稀里糊涂将一件上诉民事诉讼给审结了,而且还是终审!最后陈述完后,胡姓女法官就打印了一份《询问调节笔录》叫双方签字,并表示过几天出判决书。
我不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但从上述过程来看,我感觉这次审判也太乌龙了。而且我被搞的措手不及,一点开庭准备也没有,导致答辩也语无伦次。
而且从我提出质疑后,胡姓女法官的态度就很恶劣了。我想,得罪法官的下场可想而知,因此审判结果我不再抱乐观的希望。
恳请百度中法律专业的朋友帮我解解这个疑惑,胡姓女法官采取这种不开庭,只采用做《询问调节笔录》,而且在她所说的另两名审判员均不在场的情况下,草率结束,直接下达判决书的方式合不合法?我对此有异议应该找哪些机关进行申诉?
我想报答帮助我的朋友们,但遗憾的是没有财富值,无法给你合理的回报,对不起大家了!
感谢您的指点!!!
我刚查阅了上诉案件如何审理的有关条理,的确有明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审判。开庭审理可以在本法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就地进行。在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将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判的,也可以迳行判决。”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也必须遵守下列有关规定:案件必须由合议庭审理,不能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我想,胡姓女法官应该违反了这一条,她中原案件多,办案任务重不是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不出席的理由。我认为这样的判决结果应该是非法、无效的。

二审案件如果事实清楚可以不需要开庭审理,可以书面审理。书面审理按要求要询问双方当事人,询问是分开询问的,而不是你认为的双方一起到场询问,都是单独询问。你所说的没见到合议庭另外一样人,因为不是开庭审理,只是询问,只要两个办案人员就可以。中级法院案件较多,办案任务重,个别法官态度不好难免。我认为中级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没有违反法律程序规定,至于最终判决是否公正,我就不好评论了。如果你认为法官有违反法律的地方,可以到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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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2
是的追问

能不能告诉胡姓女法官这样做合不合法?审判的结果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我应该向哪个机关进行申诉?我的依据应该是什么?要提交什么材料? 谢谢!

第2个回答  2011-04-22
我也不服啊
第3个回答  2011-04-22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向检察院进行反映,投诉。
第4个回答  2011-04-22
你应当把这个案件的审判情况向检察院申诉,特别是判决书下达后,因为已经是终审判决,如果不服,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提请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