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乡县城开办了一家个人诊所,该不该向工商部门交纳工商管理费用?如果要交,如何确定这个标准?我现在每个月的营业额就在一千五到两千,工商部门以我无法聘用注册会计师计量正常的营业额为理由,开出了每个月50元的收费标准,我们觉得按照工商局的0.4%-1.2%的收费标准,完全不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办?向哪个部门投诉?请法律界相关朋友为我们做出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