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专柜“廉政专柜”与“廉政账户”

如题所述

所谓的"廉政专柜",实质上与各地推行的"廉政账户"相似,它们都是为公职人员提供了一个上交非法所得的渠道。"廉政专柜"主要针对的是购物卡(券),而"廉政账户"则涵盖了礼金、有价证券等。两者的核心目标都是给予官员一个自净的机会,通过主动上交,"廉政专柜"强调这不构成违纪,而"廉政账户"则宣传这种行为可视同于拒贿,可能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

然而,实践中,很多地方的"廉政账户"已经名存实亡,我在某银行工作时,当地的廉政账户鲜有实际操作。同样的,对于江苏省徐州推行的"廉政专柜",其前景也让人存疑。因为从法律层面分析,"两高"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即使受贿者在被查处后退还或上交财物,也不能改变受贿罪的认定。刑法中并无规定,仅仅因为上交或处理掉所收财物就能逃脱法律责任。

因此,无论是"廉政专柜"还是"廉政账户",从法律和逻辑上来说,它们并不构成对违法行为的豁免,其实际效果可能难以持久。这些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廉政作用,可能需要更深入的法律支持和制度完善,而非单纯依赖于形式上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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