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门特后怎么使用

如题所述

门特认定、治疗、结算均在医院一站式完成,可直接刷社保卡办理。若不能直接刷卡结算,个人需全额垫付,后再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门特治疗,即门特病症的治疗方法。门特,即门诊特殊疾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门特包括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对于这些特殊门诊的治疗,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化疗;镇痛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门特办理流程如下:
1. 打印病例和诊断证明,盖医院公章。
2. 持相关材料至参保地的医保部门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将发放慢性病的证明书。
4. 办理证明后,去治疗的医院进行联网,完成后即可进行报销。
待遇规定:门特人员就医时,按照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支付相应门槛费,超过门槛费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待遇享受补助。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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