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以30%(10%为公司扩建资金)干股的形式加盟一家婚庆公司(没有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但是在年底结算时财务(经理兼)将分红算错,不过仍承诺将算错情况下的多余部分进行给予,但年前只拿到60%左右的份额,年后欲向经理索要剩余分红,经理则用将分红以分期付款形式分十期(每月/期)与我结清为由进行交涉,但后为履行承诺,今年3月底因与公司未达成新的合作方式遂与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后向公司提出要求结清年终剩余分红尾款,但公司均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支付剩余尾款,经多次协商均不能达成共识,且在协商过程中,公司又多次以威胁、恐吓的口吻拒绝结清尾款支付。
备注:1、年前的合作关系以口头承诺为前提,但并未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2、解除合作关系后索要尾款的过程中均有录音素材
3、协商过程中,公司有以威胁、恐吓口吻拒绝结清尾款行为
请问:该公司是否应该履行承诺将分红予以支付?
对于与该公司在协商过程中出现的威胁、恐吓行为又怎样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