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

如题所述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较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两种代议制度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议会制度之所以能够为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根本的一点在于它适合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情,符合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现行宪法所确立,涵盖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方面和重要内容,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我国国家权力的核心运行机制。
(二)人民代表的选举和履职与西方国家议员的选举和履职存在较大区别
代议民主制度离不开选举,代表或议员的选举是代议制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选举制度都宣称实行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等民主选举原则,现实中西方国家议会选举之间及其较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仍然存在较大的区别。而我国人民代表的产生则完全不同。我国的选举法已历经五次修改,日臻完善。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县乡人大代表已经实现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选举单位(除解放军代表团外,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虽说选举并不等于民主的全部,我国随着选举法的不断修改,民主选举制度不断完善,直接选举不断扩大,这是真实的人民民主不可否认,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命保障。
(三)两种代议机构的结构存在重大区别
这种结构不同虽然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其本质特征。议会有一院制和两院制,西方国家议会多采用两院制结构,特别是那些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既不是两院制也不是一院制,而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基础上设立一个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通过宪法赋予其一定的人大职能,并负责处理人大的日常工作。这种机构设置亦反映了我国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特征。
(四)两种代议机构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存在本质区别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建立的基础是三权分立理论,虽然表现形式有不同,但议会与政府和司法机关之间都存在着比较规范的、双向的、严格的分权与制衡关系。而在我国,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即“一府两院”则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五)两种代议机关与政党的关系存在本质区别
现代西方国家有的实行两党制,有的实行多党制,所以在西方国家议会中往往有两党或多党共存。由多数党组阁现象,也就存在着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关系,导致西方议会制度下党与党之间的争斗或合作在所难免,议会政治与政党政治紧密结合。而与此极为不同的是,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民代表中既有共产党员,也有其他民主党派成员,但是他们不是由党派产生的,也不代表党派利益。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利益是一致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虽然不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补充机制。
(六)两种代议制度下国家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存在区别
西方议会制度下的政府或司法机关公职人员的产生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产生不同,在西方国家议会制度下,内阁制与总统制下的官员产生亦有不同。在内阁制下,政府公务员区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政府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阁,政务类公务员往往要与内阁共进退;总统制下,国家机关领导或主要官员或由国家首脑任命。即使是经选举产生的美国总统也不是民选的,而是代表人选举出来的,由于总统产生花费高昂,其上台之后必然要予出钱者以回报,执政为民无从谈起,政党利益高于国家利益。而按照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力机关,“一府两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因此,担任“一府两院”领导职务人员的产生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直接民选,也不是单纯地由执政党指定,或由国家首脑直接任命。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组织上、路线方针政策上,因此,我国担任“一府两院”领导职务人员的产生不能脱离中国共产党组织对他们的考察、推荐;同时,他们又必须接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或选举,或决定。我国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通常都有过基层工作的历炼,经过层层的选拔和考察。这说明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领导干部。
【补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问题,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使少数民族能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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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6-06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一、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

1)人民代表大会制产生于我国人民大革命斗争中;

2)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

3)这两种制度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实现统治国家时采取的不同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法律地位不同(与政府的关系不同)。

1)西方的议会是三权分立中的立法机关,仅行使立法权同政府是制约和分权的关系;

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唯一性和最高性;

第一、与政党的关系不同。

1)西方政党的职能是进行选举;

2)人民代表大会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代表和议员之间的区别: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在其代表的阶级基础、职权、有无特权及选举方式上有许多重要区别。

第三、在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上不同。

1)西方的议会制,大部分采取一院制、两院制;在组织结构上西方议会有议员、议长、委员会、议会党团、工作机构、国家元首组成。

2)我国采取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一些工作机构组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6-04
一个是由少数人选举产生,一个是由全民选举产生。
第3个回答  2007-06-04
一个是集中选举

一个是民主自由选举。
第4个回答  2007-06-04
(以下几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