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面包车驾照上客运,如果拉货交警查到会罚款吗?如果这是违法的,那我可以改成货运吗?

如果改成货运是不是又不可以载人了?主要以送货为主,偶尔接送一下公司的工程师出差.

对面包车拉货罚款,就是交通部门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到底是什么。如果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那么交通部门的执法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有网友说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其中的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这条法律条文貌似就是让众多开面包车拉货的人被罚款的罪魁祸首,但仔细分析起来,如果交通部门处罚时依据这个条文,实际上是有问题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适用对象,如果不属于这个条例的适用对象,则交通部门就不能依据这个条例的规定实施处罚。适用对象在这个条例的第二条中做了明确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这条可以看出,《道路运输条例》管理的对象仅限于从事“经营”的车辆,如果买面包车拉货是自用而不时“经营”用途,则根本就与这个《道路运输条例无关》。
在这里可能有网友要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开小店的,用面包车主要是自己进货和送货用,那算不算这里所说的‘经营’呢”?这里还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解释“经营”。这个条例自己说了,“经营”主要是指客运经营、货运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培训。
与我们开面包车拉货最密切的就是如何进一步对“货运经营”进行理解和解释的问题了。对此,这个条例自己也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货运经营”实际上是指以运输为业务而营利的经营,说白了就是运输公司、运输个体户、物流企业之类从事的经营。一般人用面包车为自己开的小店拉货、送货,完全属于自用,与“经营”无关。
可见,交通部门对面包车违反规定拉货进行处罚,只能针对具有货运营运证,专门从事运输生意的运输公司、运输个体户和物流企业,而不能针对普通的面包车自用者。适用这个《道路运输条例》对普通的开面包车拉货的普通百姓进行处罚,完全就是错误的适用法律,是滥用职权、违法执法!
其次,很多开面包车拉货被处罚的网友都有这样的经历: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有一辆交通执法车辆呼啸着从后边赶上来,或者从前面冲过来,强行的把拉货的面包车蹩到路边停下,这样的确是非常危险。对交通部门的这种野蛮执法行为,《道路运输条例》实际上是禁止的,《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是交通部门执法时应当遵守的基本职业要求,否则就与土匪和路霸无异!如果交通执法部门的人员有这样的行为,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也应当追究违法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在大多数面包车拉货被罚的案件中,不仅不应当惩罚面包车主,还应当追究交通部门工作人员野蛮执法的法律责任!
“国家哪条法律规定了面包车不能拉货?”其实这些执法人员心理是有数的,知道他们的处罚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但就是欺负普通老百姓不了解法律,欺负老百姓的软弱。但真要遇上一个懂行情的,立马就收敛起来,以免惹麻烦。有网友反对行政机关对面包车拉货进行处罚,但都是从面包车拉货有理的角度讲,比如老百姓买价格便宜的小面包车就是为了客货都能拉,图一个生活方便。但实际上,我们应该清楚,这些执法人员根本就无权对普通百姓开面包车拉货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果是办了客运营运证的就另当别论了)。在北京的朋友都知道,北京道路白天是禁止货斗车通行的,所以实际上北京好多面包车(包括五菱、长安、哈飞、东风小康、金杯等等)都是用来拉货的,否则偌大的北京城,货运问题怎么解决?而在北京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交通局的或者JC跑到大马路上处罚这些从事货运的面包车的事情,在北京开面包车拉货是很光明正大的行业。原因何在?因为北京在天子脚下,法治严明,执法人员的素质也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都很强,这种明摆着违反法律处罚老百姓的行为是不敢轻易实施的。可以去法院告他违法行政。给大家提个醒,如果再有网友遇到类似事件,如果心里真是不服,那么就尝试一下运用法律武器反击吧,说不定能遇上一个秉公执法的法官,可以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也顺便可以看看这个中国到底是个法治还是人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行驶证上写的是客运只能拉人 如果拉货被交警抓到 一次扣200,但是记住了 千万别让路政那帮孙子抓到 路政就是一群土匪 我一朋友 做服装生意 开哈飞中意微客 平均一个星期拉一次货 结果有一个月 被路政抓到3次 第一次罚2000 第二次罚1000 第三次罚500 别问我为什么罚的不一样 我朋友自己都说不清 路政要多少就得给多少 简直是活土匪 如果长期拉货建议用封闭式货车,我的就是长安二代封闭货车 办营运 警察看到铁定不管 即使没办营运警察看到也不管 我本人做生意 没办营运 用我自己的长安封闭货车拉货多年警察从未查过 因为行驶证上写的就是非营运货车 货车不拉货难道当轿车用吗呵呵 并且还可以乘坐5个人 拉货拉人都还不错 唯一缺点是白天不让进四环 因为本人家就在通州很少开车进市区 进市区也不开车 多堵啊 市区开车还费油呵呵 头一次回答问题 不是复制 分给我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11
楼上的朋友说的片面了点。
首先,我想你应该说的行驶证是上的小型或微型客车,这是指的车型,然后才是客运非客运,货运非货运的区别——这很关键,特别是你要用来拉货,那只要将车型上成小型货车就没问题;而载人的话,交警是根据行驶证上的准载人数来确认你是否超员。
至于路政,通常不会管你这种非货运的长安面包车。
最后,如果你长安面包用来拉货,本身是客车那种的话,交警一般查的是客车不能拉货,货车不能超员;再就是长安车用来拉货很多会把后面的椅子给拆掉方便装货,注意若是座位数与行驶证上不吻合的话,可能会被罚改型,貌似最高500(路政执法队的改型好像是罚20000……)。
第3个回答  2018-03-31

    长安面包车驾照上客运,如果拉货交警查到会罚款。

    这是违法的,自己也不可以改成货运。

面包车:前后没有突出的发动机仓和行李仓就像一个面包一样的车辆统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国大陆地区的面包车远没有今天这么式样丰富多彩,大都是一长方体的形状。而这段时间从日本进口了一些“工具车”,是以前中国大陆没有的车型,大家觉得很像当时市面上的面包,再加上前后没有突出的仓体,就像缩小的巴士一样。 “Minibus”的读音也近似于“面包”,就被取了个“面包车”的外号,逐渐“工具车”的叫法都被取代了。 面包车的主要车型一般都是中国制造,像九龙、金杯、中顺、长安、松花江、昌河、五菱等。 

长安面包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或重庆长安, 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整车企业,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代码000625,B股代码200625。其悠久的历史可追溯到洋务运动时期,起源于1862年的上海洋炮局,曾开创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先河。伴随中国改革开放大潮,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长安正式进入汽车领域。1996年注册并成为极具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面包车特点:以长方体为主,和轿车不同,没有突出的行李仓和发动机仓。 内部:座椅更多,空间更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4-03
交警罚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