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庭没有按法定规定的时间通知律师开庭时间,律师有权拒绝出庭吗?

如题所述

按照法律的规定,律师应该在开庭3日前收到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书。至于送达的方式则五花八门,很少由法院直接送达,可能是邮寄送达,更多情况下是法官电话通知,或者由被告人家属转告。我国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律师也没有必要苛求法院非直接送达不可,电话通知确实是最经济的送达方式,尽管它不是法律允许的方式,但诉讼法也没有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因此,只要当事人都按照电话的通知按按照电话的通知按时到达法庭,一般都没有什么异议。但如果有一方没有到,法院也不敢缺席判决。但在开庭之前3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律师如果已经准备充分,也不必和法院计较,了解迟通知的原因,仍然按时出庭。如果准备不充分,律师则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一些法院实行案件排期,审判员、开庭时间和所占用的法庭在立案阶段就由电脑确定,这样律师就无法就开庭时间与法官协商,但大部分法院暂时还做不到这一点。案件到法院以后,律师应该主动和法官联系,探听预计的开庭时间。如果律师已经决定了另外的开庭时间。如果律师已经决定了另外的开庭或者其他客观事由,应该事先和法官打招呼,尽可能让法官错开时间。如果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同一天或者相互冲突的开庭的通知,律师应该写一份延期开庭的申请,带上开庭通知去找法官。法官一般会答应更改时间,但有时候也会遇上不怎么通情达理的两个法官,都坚持让对方改时间,把律师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不知所措。面对此种景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想出的招是“与委托人协商,妥善解决”。这样的招其实是无招。与委托人协商,中途解除合同,让人家另请律师,或是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律师事务所另派律师出庭。但临阵换将,兵家大忌,委托人会非常生气。因此,律师不要和委托人去协商什么,而应该和法官据理力争。律师在开庭前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或者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若在开庭之前不能完成取证的任务或者和证人取得联系,律师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人民法院不准许,律师还有一次申请的机会,就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依然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律师应该准时到达法庭。如果到外地开庭,最好提前到达,找到法院所在的街道,通知法官已到达,还有个安静的夜晚可以再次熟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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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七日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如果法庭没有按规定的时间通知律师开庭时间,律师可以向法庭提出异议。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有权拒绝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参加诉讼,但应当自行承担拒绝参加诉讼的后果。
第2个回答  2022-12-11
只能说不合理。法院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开庭的时间进行通知,如果没有在规范之内进行开庭时间的通知是不合理的。这属于法律的义务,是不能够违反的,否则就算是程序错误,那么当事人还可以向高一级法院发起起诉。
如果通知了是不能拒绝出庭的
第3个回答  2022-12-11
什么叫没有按规定时间通知?如果没通知,律师当然不必去。临时通知谈话本就是双方协商的,很多情况下,律师说没空,就改期。
但法律规定,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就行。严格来说,周一通知你周五来,不来就可以依法撤诉或缺席的。但大部分情况下,法院也不会做那么绝,大家都是互相理解。
第4个回答  2022-12-11
有权拒绝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