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自己电动车是全责方受伤.对方是摩托车.对方是否有赔付责任?

如题所述

发生了交通事故你是电动车的一方。但是事故中你是全部责任。对方是摩托车。对方在事故中没有责任。那么对方的交强险最高承担你10%的赔偿责任大约也就是1万元。这还得在对方的摩托车有保险的情况下,如果对方的摩托车没有保险。因为很多摩托车基本都不买保险的。那这个赔偿就更难到位了。因为事故中你是全部责任吗所以你所有的损失都要你自己承担。而且你还要赔偿对方摩托车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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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22
你好!
你的电动车虽然是全责,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那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所以摩托车就应该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是摩托车买的有交强险,那机动车在有责时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是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8万元,那摩托车在有交强险的情况下,你的医疗费和财产损失只要不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就由交强险全部承担,若是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多余的费用由摩托车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
目前市场上摩托车大多数都没有购买交强险的,那你的损失恐怕就得找摩托车肇事司机来主张赔偿了。同样,你的所有费用只要在交强险赔偿限额以内可以解决的,都直接找摩托车方索要就行了,摩托车购买了交强险就由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没有的话就由当事人来承担你的损失。超过的部分金额依然按照摩托车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
希望以上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