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告反诉原告的
也就是说原被告的称呼是不变的,那么反诉状是什么时候提交较好呢?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限即可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很全面很受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