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拿彩理,12月12日结婚,现在后悔了,男方就拿了八万,还有其它红包,可以从女方拿回多少钱?

如题所述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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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9
理论上说,女方该全退。
毕竟,如果男方毁婚,那必须扣除男方很多的彩礼,女方少出点就行。
但如果是女方悔婚,那就得女方赔一部分。女方收的彩礼,按理应该起码全给人家还回去。
女方和男方,找个中间人帮调解,避免矛盾变严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09
去法院起诉吧,既然不合适就不要勉强,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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