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防火安全教育内容

如题所述

安全生产主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未雨绸缪,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消防安全知识内容有哪些吗?

一、消防:消防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总称。

A、消防燃烧的条件: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火源,以破坏燃烧的条件,最终达到防火的目的。

B、扑救:就是根据不同的燃烧的条件,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窒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有时甚至使用几种方法,掌握进攻时机,协助配合,使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得到破坏,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

C、注意消防通道的畅通。

二、四种基本灭火法

1. 窒息灭火法:窒息灭火法就是根据可燃物燃烧需要足够的空气(氧)这个条件,采用适当措施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者采用不燃物质或惰性气体冲淡(稀)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缺乏氧气的助燃而熄灭。这种灭火方法适用于扑救密闭的房间和生产装置、设备容器内的火灾。

2. 冷却灭火法:冷却灭火法就是根据可燃物发生燃烧必须达到一定温度的条件,将水或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终止燃烧。

3. 隔离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是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的这个条件,将与燃烧物体邻近的可燃物隔离开,使燃烧停止。

4. 抑制灭火法:抑制灭火法是将灭火剂喷在燃烧物体上,参与燃烧反应过程,使燃烧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从而使燃烧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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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6
一、学生不得玩火,不可以随身带火种:1、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2、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3、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
二、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地逃离:1、如果有避难层或疏散楼梯,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到安全地点。2、如果楼层已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3、多层建筑火灾,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4、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5、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它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它重物上,再顺着绳子或布条滑下。6、如无条件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跳楼时,可先向地面抛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7、要发扬互助精神,帮助老人、小孩、病人优先疏散。对行动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用绳子布条等吊下。
三、学生宿舍内火灾预防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应做到十不准(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2)不准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3)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4)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6)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设备(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8)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9)不准离开宿舍不关电源;(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四、发现火灾第一时间该怎么办?
发现着火要大声呼喊,或敲打面盆、铝锅等能发出响声的东西,召唤更多的人参与灭火,并迅速拨打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警。拨打“119”时要注意以下细节:
1、“119”火警电话(用固定电话),要沉着镇静,听见拨号音后,再拨119号码。
2、电话接通后,应清楚地讲清着火的地址(包括路名、街道、巷名、门牌号)。
3、尽可能讲清是什么物质着火及火灾的范围,以及被困人数。
4、冷静地回答“ll9”总机台通信人员的提问。
5、电话挂断后,应派人在路口迎接消防车。
五、灭火三要素
1、顺风灭火,以防被火烧伤。
2、根部灭火,效果最彻底。
3、距离根部2——3米处灭火,距离。灭火器的有效距离只有4.5米。
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把灭火器放在地上,左手扶瓶颈,用右手食指勾住安全销,轻轻一拉。左手不可以用力握把手。
2、拿起钢瓶,左手托住瓶底,右手用力挤压把手。
3、灭火时钢瓶应向下倾斜45度。
4、钢瓶压力表指针指向红色区域,说明灭火器失效,指向*、绿色区域的可以正常使用。
七、水不能扑救哪些物质火灾?
1、碱金属不能用水扑救。因为水与碱金属(如金属钾、钠)作用后能使水分解而生成氢气和放出大量热,容易引起爆炸。
2、碳化碱余属、氢化碱会属不能用水扑救、如碳化钾、碳化钠、碳化铝和碳化钙以及氢化钾、氯化镁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热,可能引起着火和爆炸。
3、轻于水的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原则上不町用水扑救。
4、熔化的铁水、钢水不能用水扑救。因铁水、钢水温度约在1600℃,水蒸气在1000℃以上时能分解出氢和氧,有引起爆炸危险。
5、三酸(硫酸、*、盐酸)不能用强大水流扑救,必要时,可用喷雾水流扑救。
6、高压电气装置火灾,在没有良好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流的情况下,一般不能用水扑救。
八、火灾发生时应遵循的“三救”原则
1、防烟。用湿毛巾3——8层捂住口鼻(只能防3——5分钟),没有条件可以在衣服上洒上小便进行防烟。
2、把握方向逃生。发生火灾时,利用烟气不浓或大火尚未烧着的楼梯,疏散通道、敞开式楼梯逃生是最理想的选择。但是在伸手不见五指或环境不熟悉的情况下,赶紧从地上爬着找墙,顺墙来找门(顺、逆时针方向均可),从门逃生。
3、借助工具逃生,三层以下的火灾应及时利用绳子(或把窗市、床单撕扯成较粗的长条结成的长带子),将其牢牢系在自来水管或暖气管等能负载体重的物体上,另一端从窗口下垂至地面或较低楼层的阳台上,然后沿绳子下滑,逃离火场。4——6层发生的火灾可以借助用消防栓来逃生。
九、火灾逃生“七十二字口诀”具体内容
熟悉环境,出口易找;发现火情,报警要早;保持镇定,有序外逃;简易防护,匍匐弯腰;慎入电梯,改走楼道;缓降逃生,不等不靠;火已及身,切勿惊跑;被困室内,固守为妙;逃离险地,不贪不闹。
第2个回答  2020-10-31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3.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31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教育培训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