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异地就医需要什么流程?

如题所述

退役军人异地就医需要什么流程?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4、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
5、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扩展资料
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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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8
退役军人(含退役残疾军人)在医保异地就医并有医保方面的特殊优待的,在非异地通用医保划账的区域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住院的,也是要和同城公民一样:
长期(半年以上)异地就医的,需要到县市区级医保局办理申请和备案手续,得到批准后,才能回到户籍地医保局,凭异地医保定点医院的病历、出院资料和发票,按照户籍地医保部门规定的比例报销医药费。
短期出差、旅行等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只有挂急诊号的才能凭异地医保定点医院的急诊挂号发票、病历、出院资料和就医发票,按照户籍地医保部门规定的比例报销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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