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去年12月份左右公积金按揭买了一套房子,本来是5月份要交房的,但是一直没有完工交付,6月份,开发商跑了,政府和开发商方面都没有任何回应。昨天突然看到公告,说我买的那套房子所属的单元已经在去年11月份被抵押给了投资公司。这个单元的住户一共有600多户,大部分是按揭买房。请问,按照这种情况,我们的房子会被投资公司收回吗?如果房子被收回,我们已付的房款,还有银行的按揭该怎么处理?我们要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买的那套房子是电梯房,基本已经完工,但是电梯,水电什么的基础设施还未装好)
谢谢哦。我现在就去找律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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