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工作20多年,退休时让自己全额补缴社保,合理吗?

如题所述

不合理,因为社保缴纳就是需要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我国的法律也明确表示,企业有责任和义务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单位让个人全额缴纳,那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劳动仲裁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细说:

一、20多年前在事业单位干到现在都没缴纳养老保险,应当是由单位进行补缴的。

现在缴纳社保是强制性的规定了,作为国有单位的事业单位应是模范执行的,如果20多年前到现在一直没有缴纳社保,那就不应该了,那就是单位的责任了,特别是最近这十多年来,缴纳社保是强制性的规定,如果没有缴纳,只要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者去申请劳动仲裁,应当会受到支持的,是会要求单位补缴的(当然,个人缴费部分还是要个人支付的)。

二、如果是单位在最近这十多年都缴纳了社保,现在需要补交前面那几年的社保,估计让单位补交有点困难了。

曾见过一个人,以前也是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的,现在也还在做,做了二十多年了,大约是1999年就开始做临时工了,一直到现在。开始几年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后来单位就一直按照社保的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这名同志后来想让单位帮其补缴开始那几年的养老保险,但是反映来反映去一直没有结果。

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严格地说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都过了时效了。也许像他这种情况的人还有不少的人,给他补缴了,其他人来要求补缴怎么办?况且最初缴社保时,缴纳社保的人员是有严格的限制的,有些地方,居委会成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最初可能还不允许其参保,现在为其补缴二十多年前那段特殊时期的社保,可能也有些说不过去。反映来反映去,最后,这名同志只好在单位的协助下,以自己全额出资的方式,补缴了养老保险。

在当前补缴养老保险控制比较严的情况下,能自己出钱让单位协助补缴养老保险就不错了,想要单位出钱补缴那段时间的养老保险估计是比较难的。毕竟那时候的缴费还是比较低的,能补缴,对退休后的养老金是有很大的好处的。这名同志这样做还是比较聪明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2-12
不合理,根据劳动法规定,社保本来就是单位给劳动者所缴纳的,不是个人所承担的。
第2个回答  2022-02-12
当然不合理了。因为你在这个单位工作20多年,肯定有相应的劳动合同,现在国家规定,做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必须给上班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的。
第3个回答  2022-02-12
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如果自己在一个工作单位去进行20年的工作是会有一定的社保部缴纳的,如果自己的单位并没有去缴纳过自己的社保,可以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4个回答  2022-02-12
特别不合理,如果一个单位做出这样的事情,就应该去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举报和投诉,对方根本没有权利这样做,而且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