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婚前房产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
C.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D. 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答案】:C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A项正确,婚前房产在婚后所得的租金,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所得租金属于经营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B项正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属于共同财产,但应当注意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C项错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D项正确,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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