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9年经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录用的干部,2008年任事业单位副科,2010年经市委组织部调任市直单位公务员副科岗位,可公务员登记时公务员管理部门却说不能登记为公务员,答复为人才交流中心录用干部不能登记为公务员,不知道是哪项政策规定的,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