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7
市区公积金卡服务网点
公积金卡业务部: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9号窗口 国庆北路347号
建设银行国庆路分理处 国庆北路347号
建设银行琼花支行 文昌中路解放桥西
工商银行文津园分理处 汶河北路18号(万家福商场北侧对面)
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一楼)
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扬子江中路718号(新闻大楼南附楼)
交通银行翠岗支行 文昌中路257号(广润发东对面)
公积金语音查询电话:87311222,咨询服务电话:87368237
住房公积金卡的挂失
1.职工住房公积金卡如发生遗失,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挂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根据职工的挂失申请,在查验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帐号等情况,经确认后,冻结其帐户。
2.职工如果以口头、函电方式挂失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根据职工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房公积金帐号等情况,填写《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登记表》后,冻结其帐户。但挂失职工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挂失无效。
3.挂失期为7天。挂失期满后,职工可凭《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新卡,原卡作废。在住房公积金卡挂失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发生被冒领等损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4.住房公积金卡自挂失之日起到补领新卡期间,职工又复得原卡要求撤销挂失的,需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挂失申请表》,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取消挂失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