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爸爸妈妈住在海淀区,户口都是海淀区的,而且都在一个户口本上,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我们没有其他的房子。房子是当年拆迁分的,相当于公租房,我妈妈是承租人,妈妈去世了,怎么变更承租人?如果我结婚了,和丈夫住一起,但是我不是户主,我能把承租人变更成我吗?
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北京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条件: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所需材料:
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办理流程
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