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之前房子是儿子盖的,登记时拆迁安置协议写的是父亲的名字, 父亲也同意改成儿子名字,如何改名字呢

拆迁之前房子是儿子盖的,登记时拆迁安置协议写的是父亲的名字, 父亲也同意改成儿子的名字,请问怎么样才能改成儿子的名字

不能办理。

原因如下:

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覆行合同。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协议书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为了拆迁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扩展资料
父亲的房子拆迁写上其它成员的情况扩展:

农村宅基地住房建造,以户为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该住房建设申请书上除填写户主姓名外,还会写上该户其他家庭人员的姓名。

遇到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家庭签订一份集体土地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户主代表全家在该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该拆迁安置协议上也会写上该户家庭其他人员的姓名,即该户家庭所有“同住人”的姓名及相应的身份证资料。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所以,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如果子女与父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可以通过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方式,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产权份额直接转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子女与父母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不能将自己的安置房产权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再通过买卖、赠送、继承的方式将安置房产权过户到子女的名下,这样要多支付一笔相应的房产过户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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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4
这个就属于变更拆迁协议的一种,但是属于亲属间的类型,可以办理。

你和你的父亲一起,携带拆迁协议书,填写变更申请表及其他有关材料到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目前多数地区的规定,这种更名仅限于拆迁会办表上注明的直系亲属,如果该表上没有的话,就不可以办理,其他如房屋上市交易等情况也不可以按照这个方法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9
看来你拆迁前的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所以拆迁协议肯定是你父亲签。你可以等房产证下来后,办理赠与手续房子就赠与给你了。比起继承来要让父亲心里上舒服些,而且上的税也少一点。
第3个回答  2011-06-29
去公证一下,然后去安置办找相关人员办理就行,你们这个是想以后得到安置房屋的时候省过户钱吧?给安置办的送个1000~2000的加上你们的公证书就容易办了
第4个回答  2011-06-29
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