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库单提油密度显示是0.841,油库给出的解释是:全上海中石化都是按这个密度发油,按立方数来算绝对发足,但是事实是经过磅秤后发觉每10吨竟然要少200公斤,也就是将近1700元,难道国家有明文规定允许他们这样明目张胆的偷油???我们结算货款给中石化的都是按照10吨的重量单位付款,并不是按照体积(升)来结算货款,所以我认为中石化这是明抢,建党90周年了,难道我们的党就如此默许和纵容这种明偷明抢行为的存在?难道党认可中石化剥削老百姓的财富来买他们奢侈的账单??中石化这样明抢都说自己亏损,换句话说中石化不偷不抢是不是早就倒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