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14天工作 然后被炒鱿鱼。工资他们好像不给了 我怎么办

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就是给我分到一个门店进行促销 后来给我打电话说我工作不认真 不让我做了 他们好像不给我工资了 扭扭捏捏 也不正面回答 我怎么办 在北京朝阳 是一个类似中介的地方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而你恰恰忽视了这一点,人家不让你做了,好像也不给你工资了,你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要想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就必须证明你曾经在该门店做过促销。而能够做证明使用的证据等,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搜集:
1、在该门店是为哪种商品的某一种品牌做促销;
2、进入该门店做促销时,门店及促销商品为你提供的工装、工作牌、出入证等;
3、可以证明你在该门店出勤情况的考勤表或打卡记录;
4、与你遇到过同样难题的同事或朋友等。
掌握了能够证明在该门店工作的证据或证明后,你可以向该门店或为之促销的商品经销商要求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可以要求中介与该门店或商品经销商协调解决你的工资问题。如果门店或商品经销商及中介相互推诿扯皮,你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乃至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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