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分英语句子问题

我想问一下一般你们看到一个英语句子时,应该从那里开始看例如这个句子
Ever since Microsoft released the Active Template Library (ATL) as part of Visual C++
你们会先看那个部分,顺便再问下英语和汉语在句子顺序都有什么规矩??例如下面这个句子为什么英语在翻译时先后从往前翻而不是从前面往后面翻和汉语有很大的区别
I took my degree of Doctor of Medicine of the University of Lon don
最好说浅白点

英语属印欧语系,汉语属汉藏语系,两种语言相距甚远,英语结构紧凑,汉语结构松散。语言学家以“竹节句法”来比喻英语句子,即英语句子是由断不可缺的各种连接词衔接而成,宛如节节相连的竹子;而汉语句子则被比喻为“流水句法”,所谓的流水指少用乃至不用连接词仍行文流畅。所以说,英语重形和,汉语重意和。英语句子中如果少了连接词如or,but,if,so,because,when,although , in order that,so that,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支离破碎了,而汉语如没连接词,只从句子本身的意思就可以把概念或关系表达清楚。如:
Conquer the desires,or they will conquer you.
你如不能战胜欲念,欲念将要战胜你。
An English man who could not speak Chinese was once travelling in China.
一个英国人,不会说中国话,有一次在中国旅行。
英语是一种形合型语言而汉语是一种意合型语言,两者在定语和状语的位置差别很大。一般说来,英语的定语如果用短语或句子来充当都是后置的;而汉语的定语不管用什么来充当都前置的。英语的状语位置比较灵活,既可前置也可后置;而汉语的状语一般都是前置。不过,翻译时倒未必一定太拘泥于它们的位置。只要我们理解了英语句法结构的表意功能,许多情况下还是可以按照英语原文的结构顺序译成汉语的。试看如下几个译例:
〔1〕This fish which is cheep but heavily contaminated has been forbidden to be sold.Many people eating this fish died as a result of poison.
这种鱼虽然便宜但严重污染因而已被禁止出售。许多人因吃过这种鱼中毒而死。
〔2〕Some grey birds flew overhead and circled round with a whirring noise,before they settled on the grass.
几只灰色的鸟发出呼呼的声音在头顶上飞着,盘旋着,然后落到了草地上。
例〔1〕的第一小句中由which引起的后置定语从句与先行词从其交际价值上看具有让步关系;第二小句中的分词短语cating this fish也是后置定语,但是从表意上看在句中却存在着因果关系。例〔2〕由before引起的时间状误从句在原文里是置于句子后面的,根据交际的先后顺序,这个时间状语里的动作也是后于其他动作的。因此,上面两句都可以按原句顺序译出,不必译为汉语的前置定语和前置状语。总之,英汉两种语言句法结构的前与后问题是相对的,并非一成不变的,关键是要分析英语原文各成分间逻辑关系,再发挥汉语的词汇优势,这样,既能忠实地表现原文的内容,又能保留原文的形式,起到“一石双鸟”的作用。

虚与实的问题多半是在处理英语中的一些虚拟句和一些表示祝愿句所碰到的问题。就英语条件句而言,open condition是实,present coditional和past conditional是虚;还有表示祝愿的句子和某些情态动词加完成体结构也是虚的。所谓“虚”就是非事实,或多半成不了事实。在汉译时对英语非真实性条件句可采用汉语“如果当初……”或“原本会……”这样的结构;对于wish that……这一类表示祝愿的句子汉泽时可用汉语“但愿……”;而对某些情态动词加完成体的结构汉译时可采用汉语“本应该(可以、可能)……”或“本不应该(可以、可能)……”等套子。请看几个译例:
〔1〕But for his sickness,he would have joined the Army.
要不是他当初病了,他原本会参军的。
〔2〕I wish I knew what is happening.
但愿我能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
〔3〕You should have come to help her.
你本应该来帮帮她的。

就词组而言,英语中的词组或短语可谓林林总总,丰富多彩,有名词短语、动词短语、形容词短语、介词短语、分词短语、不定式短语与独立结构等,它们的语法功能不一而足,可作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与表语等。如:
Marriage may be compared to a cage:the birds outside despair to get in and those within despair to get out.
婚姻好比鸟笼,外面的鸟儿想进进不去,里面的鸟儿想出出不来。(不定式短语to get in,to get out作状语)
I am utterly in the dark about the matter.
我对这件事完全不知道。(介词词组in the dark作表语)
Christmas is coming up.圣诞节就要到了。(动词短语come up作谓语)
相比之下,汉语更偏重以单音节或多音节的单词为其基本的句法成分,而且其短语用法十分有限。
语言的形成与发展深受本国、本土、历史、地理、风土人情等各方面的影响,英语、汉语也不例外。英语中某些词的含义并不完全与汉语对等,比如lover这个词,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爱人”(丈夫或妻子),其实在西方lover指的是情夫或情妇;再比如First Lady,在英美等国指的是总统夫人或州长夫人,而在中国常会被误解,认为是“原配夫人”,说不定还会有“二奶”、“三姨太”之类;又如intellectual这个词,在英美等国其范围较小,只包括大学教授等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人,不包括普通的大学生,而多数中国人认为intellectual就是“知识分子”,而且汉语中的知识分子所指范围很广,大学教师、中学教师、大学生、医生、工程师、翻译人员以及一切受过大学教育的人都可以称为知识分子。
此外英语中的许多词常常一词多义,它们所表达的各个含义,分别与汉语中几个不同的词或词组相对应,所以,在用英文写作时,一定要慎重地选词用词,以期贴切地表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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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6-11
汉语多后重心,英语多前重心.写句子,翻句子就跟我们的习惯有关系了.所以在汉译英的时候就要忘了汉语的说话习惯.
你这两句还不明显.
ex:He was the handsome boy who grew up with us but never talked to us.
译:他就是那个从小和我们一块长大却从不跟我们交谈的那个帅气的男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6-11
我曾写过一个帖子,介绍如何看懂一些结构比较复杂的英文长句子。这个帖子发表后,网友liu_pingping给我发邮件,认为这个帖子介绍的方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liu_pingping网友还给我发了三个长句子,让我介绍一下如何看懂它们。下面首先请看第一句(原文比较长,我做了适当简化,下同)。

①原文:He insisted he was busted for an operation the government had approved.
②译文:他坚持认为他是由于一项政府已经批准的计划而破产的。
③修改:He insisted (that) he was busted for an operation (that) the government had approved.

这句话看不懂,我想主要原因是:说话人省略了先行词。按照英语语法,一个从句,应当以一个先行词开头,但在许多时候,这个先行词可以省略。以上面这句话为例,它包含一个宾语从句(从insisted后面开始),宾语从句里面又包含一个定语从句(从operation后面开始),但说话人将两个从句的先行词都省略了,因此给初学者造成困惑。遇到这种情况时,您可以用笔,将两个先行词添加进去(请看修改一行),这样一来,句子结构就清楚多了。下面请继续看第二句。

①原文:You must specify the name of the person or company to who the package was shipped.
②译文:你必须写明这个包裹被送达的个人或公司的名称。
③修改:You must specify the name of the person or company (to whom) the package was shipped.

这句话看不懂,我想主要原因是:说话人没有使用who的宾格whom。按照英语语法,如果who在从句中做主语,则使用主格who,如果做宾语,则使用宾格whom,但许多人并不遵守这个规则,无论哪种情况,一律使用主格,比如上面这句话,这就会给初学者造成困惑。遇到这种情况时,您可以用笔,将who改成whom,句子结构就清楚了。最后请看第三句。

①原文:So surprised was he at this discovery that he promptly suffered a heart attack and died.
②译文:这个发现让他大吃一惊,以至于他当场心脏病发作而死。
③修改:He (was so surprised) at this discovery that he promptly suffered a heart attack and died.

这句话看不懂,我想主要原因是:说话人使用了倒装句。由于这句话的内容,是强调一个人“大吃一惊”,导致心脏病发作而死亡,因而说话人故意将So surprised(大吃一惊)转移到句子的最前面,构成一个倒装句,而这种非正常结构的倒装句,最容易让初学者感到困惑。遇到这种情况时,您可以用笔,将倒装部分重新转移回句子中间,这样句子结构就清楚了。

总之,希望通过对这三个例子的简单介绍,有助于您理解结构比较复杂的英文长句子。 <--function: content() parse end 0ms cost! -->
第3个回答  2007-06-13
首先你给的例子是半个句子,不是一个。应该算个时间状语吧。看的时候其实从头到尾就好了。可以先看下(ALT)这样就知道前边那三个词看懂不懂无所谓了。
其实简单说就是汉语通常把修饰成分放前边,关键部分压轴!而英语是开门见山,然后往上加这山是石头的土的,上边长树长草,有没有小溪,顶不顶云彩什么的。
第4个回答  2007-06-13
看一个英文句子,特别是长的句子,要先找到句子中的动词。如果一句话中有多个动词的时候就要区别哪个是主干句子的动词,哪个是从句中的。
翻译句子的时候,可以采取先局部后整体的方法,将句子划分为小的单位翻译,之后按照汉语的语言习惯整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