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 是指在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且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种类:
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包括全国及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成员、政协成员、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各级领导。
具体职业太多,像公安、交警、部分城管、政府各部门办事人员都是公务员。
3、报考公务员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66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