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包工请的小工黄某,在施工过程中,黄某精神恍惚,但包工头C并未制止其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从8米的斜坡上摔下,现已死亡,我想问下,这样的责任该如何划分,W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还是说应该是由作为承包商的某建筑公司A承担主要责任,B公司及包工头C承担事故的连带责任,W 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包工头C开始施工前,W公司早已经将工程款和建筑公司A清算,虽然该起事故发生在W公司的区域,那这样的情况,W公司还需要负部分责任吗?
现在的情况就是包工头C,根本就没有赔偿能力,所以上级部门要求W公司出面来支持包工头,可是我一直认为,W公司已经把工程款都已经全部结算给了A公司,所以W公司应该不负责任了吧?
追答W公司没有责任的。但是有上级部门要求尽快解决这件事情,就需要公司自己考虑其他方面的利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