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请法院管辖区异议,起诉地和被告长期居住地在不同城市。临时办理的暂住证能否作为法院管辖区异议证据

我和前夫在西安共同生活了3年,他户口在老家东北,一直没有办理暂住证,现在他朋友因婚内债务将我们2人告上法院,起诉地在东北,我能否马上办理暂住证获得管辖区异议呢?法官说如果我无法证明前夫在西安长期居住的话,我就必须到东北应诉。我现在根本联系不上他,该怎么办呢。

1、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院管辖区异议,这是你的权利,法院是否认可这是法院的权利;
2、办理暂住证可以作为管辖异议的证据,关键是暂住证办到什么时候,如果办在一年以前对你有利,办到现在就存在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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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9
法院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如果你在现长期居住,可以像你在线的当地居民委员会要求开居住3年的证明,就可以证明西安是你们的长期居住地
第2个回答  2011-07-09
你可以管辖权提出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你居住地法院。
纵横法律网 李高奎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7-09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所以你要证明你在西安居住已有一年以上(解释: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现在办理暂住证怎么能证明你在这儿住了三年?
3、如果有租房合同(期限至少一年以上)也可以证明这儿是你的经常居住地。
纵横法律网 于爱平律师追问

感谢答复,根据此条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超过一年的签我名字的租房合同,结婚证离婚证都有,但是因为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前夫现在不知所踪,也联系不上(肯定还在西安,只是离婚后没有联系,工作单位现在未知),如果法院让我举证前夫也是在西安经常居住,如何让法院采纳我的管辖区异议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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