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得劳动用人单位拥有,而没有给劳动者一份,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合法吗?

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劳动的条款,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合法吗?

  这样的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合法,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重新签署规范的劳动合同,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你说的这份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不补签规范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每月向你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解除劳动关系或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之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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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8
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单位的做法已经违法。
至于“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劳动的条款”,只能说合同条文不够完备,但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2011-07-08
如果劳动合同未交给劳动者,则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单位交付一份合同给劳动者。
尽管用人单位未将合同交给劳动者违法,但这一行为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中尽管没有详细的劳动条款,但只能说劳动合同不完善,也不能推断出劳动合同因此就无效。
总之,劳动者有权要求持有一份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1-07-08
合法,也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