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22号这样和经理说了月底会辞职,他也答应了说好,然后我6月中6月28日正式递的辞呈,可是他拖到7月4才批的辞呈,还是我每天催的结果,接着人事那边也批准辞职了,可是我们老板不同意我辞职,他不签字我是走不了的,他要求我做到8月底,我不同意,因为家里有急事要回去,他也了解确实家里出了一点事情,我要急着回家,在这种情况下也要求我做到7月20多号才能离职,可是我这边等不了这么长时间,我说只能做到7月8日,然后老板就说要扣我半月工资,按急辞工处理,可是我都已经把剩下的事情做完了,本来是应该交接给经理的,可是我已经帮他做好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事情了,而且公司什么保险都没给我买诶,劳动合同也未盖章,公司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