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提前将近一个月告诉租户,如果我报警,警察会立马让租户离开吗?如果警察说只能协商,在给用户几天时间,如果租户到几天时间还不走,怎么办?2.如果我与租户没有任何白纸黑字协议的情况下,我让他不走通过报警 警察是否可以立即让用户搬离,或者定义为私闯民宅呢,实在抱歉本人的问题有些啰嗦,实属无奈,因为此时非常急,希望马上得到解答.
十分感谢,但是我是这么想的,就是因为没有一纸合同,所以定义为私闯民宅,这样算不算呢,我上网搜索了一下私闯民宅的定义:以“拒不退出”为要件的非法侵入住宅形式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另一种形式是“拒不退出”,是指经权利人要求退出,仍不退出的行为,这是一种不作为犯。先前的进入存在合法进入或误入两种情形,如权利人不要求退出,行为人不退出就不构成犯罪。但从权利人明确提出要求退出时起,行为人就具有退出的义务,如拒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践中,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经要求退出仍不退出的,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一种加重情节。在行为人进入住宅后,权利人又要求退出的,这种要求只能以明示的方式进行,当事人拒不退出即构成犯罪,但要给行为人一定宽裕的时间。若仅仅以暗示的方式要求退出,而行为人没有退出的,不构成“拒”不退出,当然也就不构成犯罪。
---如果按照这个条例是否合理呢?
十分感谢.
十分感谢,但是我是这么想的,就是因为没有一纸合同,所以定义为私闯民宅,这样算不算呢,
不好意思 看一下问题补充,因为字数多输不进去了.
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