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只买了交强险,撞了人,该怎么赔偿?

3月6日上午10:20左右,我驾驶公司的面包车沿MY市长虹大道行驶,途径长虹大道南段代家湾路段。发现前方有一电动车与我同方向行驶,我提前按了几声喇叭示意,不想电动车在未开启转向灯、未打手势情况下突然转向过人行横道,我及时踩住刹车,但是由于惯性作用,还是撞上了电动车。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长虹大道是双向8车道,但是发生事故的地方刚好又有个高架桥,就变成双向4车道,我一直是以50-60码的速度在道路中间往路边数第二条车道上。所以发生事故的地方我就在靠近路边的车道上了,按JJ的说法,那叫慢车道。
我马上拨打了120、122。送到医院检查出伤者左小腿腓骨骨折,这几天一直在住院,我每天也到医院看望,已经花了不少钱了。保险我也报了,但是索赔需要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等都要等JJ的车检报告出来。
我现在一直担心的就是认定责任,我负主要责任那是肯定的了,但是电动车到底会不会承担责任?或者承担多大的责任?我不是有钱人,所以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已经是大事了,公司只承担30%的费用。而且也不借钱给我,喊我自己先垫付。车子的保险又只有交强险,交强险的赔付是多少,包含哪些赔付?我们的面包车和对方的电动车都要赔吗?还有伤者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这几天为这个事情我已经快崩溃了,家里小孩才10个月,父母也没有工作靠我养。我是应该按程序走还是跟伤者私了?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应该负多大责任?我跟公司还没有签合同。希望了解这种情况如何操作的朋友能给一点意见,在下感激不尽。

因为公司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而且你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国家对交强险的规定,可以从保险公司处得到医疗费用最高1万元补偿,财产损失最高2000元补偿,如果伤者有残疾那么保险公司最多会赔偿11万元,这个要看伤残程度。应该先了解伤者的情况和公司的赔偿情况再做决定,如果伤者伤势不是很严重的话建议还是走正常程序。
法律分析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如果只买交强险,对自己和乘坐自己车辆的人员来说不是好事,因为现在国内私家车增加速度太快,豪车也越来越多,如果我们发生事故,自己会承担很大一部分赔偿金额,所以最好是适当的买一部分商业保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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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26
因为车子只购买了交强险,而且你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国家对交强险的规定,你可以从保险公司处得到医疗费用最高1万元补偿,财产损失最高2000元补偿,如果伤者有残疾那么保险公司最多会赔偿11万元。这个要看伤残程度。根据你的情况你应该先了解伤者的情况和公司的赔偿情况再做决定,因为保险公司会有一定的赔偿,如果伤者伤势不是很严重的话建议还是走正常程序,当然这个还应该你根据最后和伤者以及公司协商后的具体情况做出最后的决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