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请问是如何扣除的,如能举例说明最好,谢谢!
您好,因为才接触到这个行业不太了解,具体是怎么实施计算的呢?例如一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是100万,捐赠多少是可以免税的呢(企业如何享受这个政策)?
追答100*12%=12万元,如果是通过名单上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要取得公益性捐赠专用收据,如果是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公益性捐赠,要取得非税收入收据.公益性捐赠总额不能超过12万元.
追问请问这个企业没有捐赠前应交多少钱的税,例如捐赠12万后应交的税钱减变为多少呢?谢谢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