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区别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区别是什么
我知道《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行政许可,《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自有用地)》是行政服务。
我目前项目有土地证,那么可以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自有用地)》,那还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约定条件,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和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的依据。
应先办理选址,再由规划建设部门出具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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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2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不含文件制作、颁发时间)。
受理形式:书面申请
申报主体: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储备机构类型:
第2个回答  2013-09-1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划拨用地才需要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