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管理证件怎么办,黄山有办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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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受理部门:规划土地分局规划管理部门
  需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
  4.地形图;
  *5.规划设计方案审定书。
  其中: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
  2.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
  3.经批准的可行报告;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5.拟建方案;
  6.其他文件。
  规划设计方案审定书的办理:
  1.厂区平面图(较大项目应附效果图);
  2.规划设计方案说明书;
  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书》申请表;
  4.基本建设计划;
  5.选址意见书;
  6.其他文件。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受理部门:规划土地分局规划管理部门
  办事程序:
  建设单位申报材料齐备后,由承办人审核,呈报主管局长审批后下发《建筑工程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报材料:
  1.申请《建筑工程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提供下列材料:
  ①扩初设计图、环境效果图及说明;
  ②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意见;
  ③建筑扩初设计审定申请表;
  ④红线图。
  2.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送下列材料:
  ①建设项目当年计划批准文件;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③土地证件及权属文件;
  ④勘察测绘单位提供的1/500或1/1000地形图;
  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⑥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及说明 (包括:水、暖、电、绿化、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设计单位资格证书。
  ⑦消防、卫生防疫、环保、档案等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⑧建筑施工图三份和基础图三份。
  ⑨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如何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受理部门: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各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科)。
  审批对象、内容:
  凡中央驻滇或外地驻滇单位及地方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三资”企业等,在本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或者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过小等原因不宜修建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缴纳易地建设费。

  需办理的手续:
  1、建筑设计方案送审阶段,建设单位须书面向人防主管部门征询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人防主管部门以《云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的形式明确该项目修建的面积、位置、防护等级及战时用途。
  2、初步设计送审阶段,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人防主管部门送审有关设计文件,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批复文件后,向规划部门送审建筑初步设计。
  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不必作防空地下室设计。建设单位持有关建筑图纸报请人防主管部门核定收费面积、金额。凭人防主管部门开具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单》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3、领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必须把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人防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机构审查,人防主管部门凭审查通知单,签发《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建设单位凭《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向规划部门审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 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建设单位凭银行盖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单》向人防主管部门换领《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建设单位凭《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向规划部门审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 审批权限和时限: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由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总投资不足1000万元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由所在省辖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必须自收到设计方案之日起15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如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受理部门:当地公安局

  其中:建筑工程位置防火审批意见书的办理

  一、办事流程:报送材料-项目受理-现场勘查-位置审核-领导审批-领取意见书 二、受理须知:
  1、建设单位应先根据交费联络单按照住宅每平方米壹元(1.00元/m2),其它建筑每平方米贰元(2.00元/m2)缴纳《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
  2、建设单位应准备的材料《建筑工程土地使用证附件》(复印件)、工程位置规划总平面图及缴费证明(复印件)。
  3、工程位置审核,从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签发《建筑工程位置防火审批意见书》。

  建筑工程图纸审核程序、须知
  一、办事流程 填写申报表、报送材料-项目受理-图纸审核-领导审批-领取意见书
  二、受理须知:
  1、在办理图纸审批前需先到消防支队对外受理窗口或各消防科、大队受理窗口领取《建筑消防设计审核表》,按要求填写此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各受理窗口。
  2、建设单位须出具《建筑工程位置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和装订成册A4大小的全套施工图
  3、图纸审核完毕,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申报地受理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按意见书要求出具变更或进行施工。
  4、图纸审核从受理之日起,审批时限为:一般工程在十日内,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工程在五日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二十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消防设计工程,在三十日内签发意见。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火设计审核程序、须知
  一、办事流程 填写申报表、报送材料-项目受理-现场勘查-图纸审核-领导审批-领取意见书
  二、受理须知:
  1、在办理手续前须到消防支队对外受理窗口或各消防科、大队受理窗口领取《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填写加盖公章后,同有关资料送受理窗口。
  2、装饰装修项目进行审核时应报送的资料:
  (1)装修工程图纸;
  (2)有关防火材料的说明;
  (3)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4)装修所用材料的防火性质说明;
  (5)工程防火设计说明。
  3、在规定期限内到受理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审核时限:材料齐全受理后,五日内查看现场,一般工程十日内,大型工程二十日审核完毕,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防火审核程序、须知
  一、办事流程:填写申报表、报送材料-项目受理-现场勘查-图纸审核-领导审批-领取意见书
  二、受理须知:
  1、办理手续前,需先到消防支队对外受理窗口或各消防科、大队受理窗口领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填写此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受理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2、报审项目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全套施工图纸;
  ②自动消防设施说明;
  ③拟用产品的检测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及复印件;
  ④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3、材料齐全受理后,五日内查看现场,十日内审核完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一、办事流程:填写验收申请表、报送材料-预验收-材料受理-正式验收-填写验收意见-领导审批-领取验收意见书
  二、受理须知:
  1、在办理手续前,必须先到长春消防支队对外受理窗口或各消防科、大队受理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填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有关资料交受理窗口。
  2、申请验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位置审核意见书》的复印件;
  (3)自动消防系统调试检测报告;
  (4)施工记录及有关文件;
  (5)消防产品合格证。
  3、材料齐全后,由监督管理该工程的建审员进行工程预验收,并签发预验收意见。
  4、预验收合格的工程经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填发《受理通知书》,并在十日内安排进行正式验收。
  5、工程验收完毕后,七日内到受理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如何办理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受理部门:当地气象局

  1、办理设计审核和验收。
  应提交防雷设施有关图纸及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等。采用非标防雷产品必须同时把产品说明及有关证件、设计方案送防雷所审核。
  2、防雷工程施工验收。
  防雷设施隐蔽工程的分段验收及防雷设施工作进行到各个环节,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所质监科,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测。
  3、申请防雷设施优质工程评定的单位,须填写申请表格,经市防雷所扔人复审后审核。
  4、防雷设施验收合格后,领取防雷设施合格证。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意见书
  受理部门:当地建筑局

  ①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②勘察报告;
  ③施工图纸。建设局组织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由建设单位将意见书送达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意见书对图纸进行修改,经专家审核合格后,建设局颁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

  如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受理部门:当地建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如何办理《建筑工程类别核定书》
  受理部门:当地建设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前或施工报建前应向市造价站申办工程类别核定书副本,并由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前凭副本换领工程类别核定书正本。申办《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填写《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申请表》一式四份;
  2、工程设计图纸(核定后退回);
  3、工程规划、计划立项批文等有关工程资料(原件退回留复印件) 。
  (四)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凭施工准备通知书到造价站财务室预缴交定额经费(其费用来源已包含在工程造价内,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施工企业负责)。
  (五)国有和集体投资的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应先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定后,再报送市造价站审定。经市造价站审定的工程结算可作为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申报工程结算审定时,建设单位应向市造价站提交下列资料:
  1、经发承包双方签章的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记录及有关会议纪要;
  2、经发包单位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3、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
  4、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类别核定书,工程发承包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纪要等;
  5、经发承包双方工地现场代表签字的施工签证及隐蔽工程技术资料;
  6、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
  7、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且经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的工程结算书;
  8、其它必要的资料。
  (六)接受仲裁机构或司法部门委托,进行工程造价鉴定,需提供的资料按上款规定办理。
  (七)工程计价定额咨询
  1、咨询时,咨询者应以书面形式(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向市造价站提出问题;
  2、咨询者须填写“ 工程造价问题咨询登记表”。对于一般问题,市造价站应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于有严重争议的问题,则需经市造价站调查了解后再作答复;
  3、接受咨询时间:每周星期一、二、四、五上午。
  (八)市造价站每年将对我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所持的资格证书进行一次年审验证。凡持资格证书人员,需填写年度业绩登记表,并附送编(审)工程项目预(结)算书一份及资格证书,报市造价站年审工作小组审验(具体按各年度的通知办理)。
  (九)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均应持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申请单位在办理申报手续时,应填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格等级申请书》,并向市造价站提供下列资料,市造价站负责初审和上报工作。
  1、单位名称和地址;
  2、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及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及专业技术职称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单位组建时间、服务业绩及委托方评价证明材料;
  5、单位章程及业务范围;
  6、注册资金证明文件;
  7、其它必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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