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彩琴行因工作未到1年,称给其琴行带来损失,乱扣我已上课时费,该如何处理此事,在线坐等,非常急!!!

在一家琴行签了一年合同,3个月后,因为自己临时有事,时间上分配不过来,所以一个月前就提交辞职,第四个月才离开,但是对方把我的课时费一直拖到现在还未付,昨天电话过去就跟我说,由于我有责任,课时费只付你一部分(一半),我未同意,事情一直牵绊到现在,我该如何解决此事??需要咨询到劳动局吗??希望了解人事劳动方面人士给建议与策略,帮忙解决此烦恼。(注:合同里只有说 站着走人,需要负责一定的经济上赔偿,但我不是跟对方说完就拍屁股走人,我是一个月前说的!)在线恭候您的回答!!!

你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琴行因此扣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琴行暂扣或拖欠员工工资已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你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追问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建议,请问您是律师吗?此事有必要劳动仲裁吗?

追答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没有违法行为,当然不需对琴行赔偿。琴行扣钱无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现在,你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通过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后拒不执行的,再提起诉讼。多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交流、请教,听听他们的意见。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17
这位老师情况所诉不实,我是您的同事,大家都一起工作,我们都已经有好的稳定的工作心态,如果您临时家里有事或不可抗拒需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琴行好合理安排接替您的老师,这主要是对学生负责,公立学校教师学习也要等学期末来安排,就是尽可能不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学生有很长的适应老师过程,您作为刚毕业的学生可能在老师责任上还不是太成熟,这也是你们新毕业需要把心沉下来的必须过程,否则到任何单位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半年内换三个单位,应该考虑下自己的责任,厚积薄发、埋头苦干是你需要好好学习的社会品质!
同事共勉!
第2个回答  2011-03-02
砍他,
第3个回答  2011-03-03
可以砍他。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