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福州市为例,驾照c1升b2的流程及所需资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具有培训资质的驾校报名培训。
2、在互联网站上自助预约。
3、在规定时限后依次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
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参加宣誓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当日领证。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
2、身份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地户籍的需提供暂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1份。
4、一寸白底彩照4张。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十条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增加准驾车型申请至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期间,发现申请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撤销,或者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和中型客车准驾车型,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管理所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距原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90日,或者已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但不足1年的,应当合并办理增加准驾车型和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向车管所申请增驾B2。取得C1驾照满1年,并且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驾B2。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扩展资料
1、增驾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中规定的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及身体条件;
(二)申请人不得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中规定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三)申请人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四)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六)在本市暂住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2、增驾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四)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3、办理程序
(1)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报名培训的,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手续;自行报名考试的,由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手续。
4、办理单位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5、其它说明
(1)申请不同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和限制条件不同,且准驾车型为A1、A2、B1的机动车驾驶证只能通过增加准驾车型、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或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取得;
(2)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C1、C2、C3、C4、C5、D、E、F;
(3)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b、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c、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A1、A2、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
(5)受理前先行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有机动车违法未处理、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未办理报废注销的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先行处理,再办理业务;
(6)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7)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8)车辆管理所在受理增加准驾车型申请至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期间,发现申请人原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转出及被注销、吊销、撤销,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9)车辆管理所在受理增加准驾车型申请至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期间,发现申请人原驾驶证在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真的还是真的?
追答你好!兄弟,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下你们当地的驾校啊!反正,我真没听说过,C1能增加到B2!就连新交规里面也没有提及到,C1能增加到B2这一说法,只说C1能增加到B1
追问怎么升b1
追答你好!你现在是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说白了,就是C1驾照要三年以上,但是,必须在3年之内每个记分周期都不要扣满12分,就可以增加到B1!
不要扣满12分什么意思
追答你好!一本驾照一年中,有12分可扣,如果你违章了,那么需要扣分和罚款的!如果你扣满12分就坏了,要重新考试,主要考科目一。如果说被扣满24分以上,那么不光要考科目一,而且还要考科目三!
追问哦谢了
追答你好!朋友,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请追问!
嗯,你最好看下现在的新的交规,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百度搜索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哦谢了那以后如果有什么不知道的请您帮我解答啊谢谢
追答呵呵,好的,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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