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谩骂是罪吗?

A方明知B方有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等,A方还一而再的到B方的家门口谩骂(骂的是毫无事实根据的话题)。A方还在公众场所蓄意挑衅B方的女儿和孙子并且殴打至伤。第二天又再次到B方家门口无理取闹(大骂)!照成B方不敢回家!(B方以是70高龄)1这样的行为A方有罪吗?2若构成犯罪,应交给那个部门管辖?3若构成犯罪,该受到什么处罚?

一、不同情形不同对待:
1、A明知B有有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等,还用恶毒的语言刺激B,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2、A以没有事实根据的事,用恶毒语言到处进行宣扬,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3、A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侵害了B的名誉权。
二、不同的情形由不同的部门处理:
1、如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由公安机关刑侦队负责立案调查。
2、如A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属刑事自诉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附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3、A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报警,由派出所处理。造成名誉损失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不同的情形不同的后果:
1、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时考虑的因素很多,既遂、未遂是其中之一,其他的还有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
根据23条未遂是“可以”从轻或减轻,而不是“应当”,所以最后的量刑还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综合判断。如果没有其他恶劣的情节,未遂犯大部分是会比既遂犯判的轻一些。
2、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侮辱罪、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拘留、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7
  按实际情况,无理谩骂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的可能涉嫌侮辱、诽谤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2个回答  2013-10-29
是民事案件,属于恐吓,诽谤,侮辱人格和人身攻击。
第3个回答  2013-10-29
1构成,侮辱罪
2这属于自告案件,直接起诉到法院
3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4个回答  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