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携带
1、《户口申请表》
2、配偶户籍证明
3、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无业证明去区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投靠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准予迁入证明》
二、持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原籍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表单下载:
户口申请表
办理地点:
区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派出所
沧浪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十梓街343号 电话:69110)
金阊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西环与金门路口 电话:69008228)
平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临顿路和旧学前交叉口 电话:69001020)
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东吴北路段62号2楼 电话:65648200)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安分局 (地址:运河路8号新区管委会 电话:68251888转分机[分机电话请电话总机查询])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11号楼 电话:66183150)
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厦1-3楼 电话:62886666)
参考资料:http://www.zwgk.suzhou.gov.cn/cjdh/hjblshow.asp?rootid=85&fid=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