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工作如何做到创新?

如题所述

  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将由三部委开展,今年将启动首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

  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为了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配套政策》),提出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新的具体政策,其中明确提出“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建立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

  科技部计划司副司长秦勇介绍说,在上述背景下,三部委联合制定了该《管理办法》。目的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的有关要求,建立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制度,为我国政府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相关工作提供依据,鼓励全社会尤其是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发挥公共财政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积极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他说,《管理办法》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为我国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评价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方法指导,规范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使认定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二是经过认定后,提出一个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为鼓励自主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提供支撑和依据。

  据介绍,被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优先购买,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的支持。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在政府采购中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优惠措施。例如,在预算中要优先购买列入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安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审中给予适当的加分等。

  产品须拥有核心和关键技术

  《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凡是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面对繁杂的申报产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称得上“国家自主创新产品”?

  《管理办法》提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自主品牌、质量可靠等7方面要求。对此,秦勇解释说前三个要求至关重要。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的中国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品创新程度高主要表现在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者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产品有一定的先进性是指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这些评价指标对创新型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经地方初步审查和推荐后,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委托相关机构,在国家层面上开展产品的认定评价工作。科技部对认定评价结果进行审定,形成《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产品目录》初步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科技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形成正式《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产品目录》,颁发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品目录。

  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不是“终生制”。秦勇说,经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有效期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分为两年、三年或四年。在有效期内,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将取消其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资格,并收回认定证书。

  今年启动首批产品认定

  何时正式受理申请是企业最为关心的事情。对此,秦勇说,《管理办法》只是对认定的程序、标准等提出了比较原则的规定和要求,受理申请还需要制定进一步的细则和规定。科技部目前正在抓紧研究编写《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明确和细化有关产品申报的材料、时间、程序、提交材料等具体要求,同时研究细化有关产品认定评价的具体标准和方法,将争取尽快形成和发布《说明》及有关规范,在今年启动第一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

  一些省市已经开展了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并发布了产品目录,纷纷通过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据悉,江苏省、北京市已经制定了本省或本市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办法,并对当地企业的产品进行了认定,被认定的产品将在当地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中享受优惠,这在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方面做出了很有意义的尝试。

  秦勇认为,全社会积极支持自主创新的局面是非常可喜的,但应该制定全国统一的认定标准,防止出现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现象。目前科技部等三部委出台的文件很及时,一方面在国家层面上统一标准,统一认定,严格把关;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省市的作用,由各省市可以组织当地产品申报并对产品进行初步审查和并向科技部推荐。“今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将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我们相信,一个规范有序、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局面即将形成。”秦勇如是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